法律快车 重庆律师 云阳县律师
律师执业档案
  • 律师姓名:
    廖源律师
  • 服务地区:
    重庆-重庆
  • 执业律所:
    重庆洲同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5002**********05
  • 擅长专长:
    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 地  址:
    重庆市云阳县迎宾大道云商大厦一号楼14楼
云阳县律师服务
一般都是可以的,比较专业点
09-15 21:31
工伤十级,鉴定后就可以要求补偿,除了伤残补助,还有医疗补助,就业补助等费用。
07-02 15:12
  • 云阳县专业推荐律师
  • 实名、执业双重认证
  • 专业解答 极速响应
  • 司法监督 隐私保障
云阳县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刑事辩护
  • 房产纠纷
  • 劳动纠纷
  • 债权债务
  • 交通事故
  • 夫妻财产权包括什么
    夫妻财产权包括什么
      夫妻财产权包括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对家庭生活费的负担和对外的债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是享有平等的使
    夫妻财产约定
    今天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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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抚养费怎么约定,约定了可否变更
    离婚时抚养费怎么约定,约定了可否变更
      离婚时抚养费一般约定判给一方后,另一方要承担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全部或部分,承担的期限由双方协商一致。抚养费一般
    夫妻财产约定
    今天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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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父母做主到底对不对,干涉子女的婚姻构成犯罪吗
    婚姻父母做主到底对不对,干涉子女的婚姻构成犯罪吗
      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婚姻父母做主是不对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包办等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倡导婚姻自由。一般情况下
    婚姻自主权
    今天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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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方出轨不同意离婚女方该怎么办,法院怎么判
    男方出轨不同意离婚女方该怎么办,法院怎么判
      男方出轨不同意离婚女方的处理方式是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女方应当搜集相关的出轨证据,否则很难一次性离
    婚外情
    今天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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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遇事问律师 云阳县推荐律师
    廖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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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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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方出轨女方怎么样争取利益最大化
    男方出轨女方怎么样争取利益最大化
      男方出轨女方争取利益最大化应当保存男方出轨的相关证据,要求对财产进行多分,双方可以选择协商离婚,协商不成的,女方可以
    子女抚养权
    今天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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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方出轨女方可以要多少精神补偿
    男方出轨女方可以要多少精神补偿
      男方出轨女方可以要的精神损害赔偿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或者调解等方式解决,针对
    婚外情
    今天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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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首与坦白的关系
    自首与坦白的关系
      自首与坦白的之间没有特殊的关系,两者都是量刑的情节,且实践中容易混淆。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之后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
    自首
    今天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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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是什么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是什么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该罪是指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非法买
    危害公共安全罪
    今天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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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罚金数额的司法解释
    罚金数额的司法解释
      罚金数额的司法解释规定对罚金数额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形,第一种是无限额罚金制,即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由人民法院进行
    罚金
    今天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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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证行医致人死亡赔偿多少钱
    无证行医致人死亡赔偿多少钱
      无证行医致人死亡赔偿多少钱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需要根据当地的人均收入进行计算。 无证行医涉嫌非法行医罪,也
    刑法知识
    今天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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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遇事问律师 云阳县推荐律师
    廖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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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令作战消极罪立案标准
    违令作战消极罪立案标准
      违令作战消极罪立案标准有扰乱作战部署的、直接或间接造成经济损失一百万人民币以上的、造成我方有法定的伤亡情况的、导致作
    军人违反职责罪
    今天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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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怎么判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怎么判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一般是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客体要件是侵害的是妇女、
    拐卖妇女儿童罪
    今天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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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后还不起月供怎么办
    买房后还不起月供怎么办
      买房后还不起月供的处理是找银行进行协商,说明自己的经济情况看能否申请延迟还款或者是申请其他的贷款来还款,如果是实在没
    房贷相关
    今天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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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贷款手续费一般多少
    买房贷款手续费一般多少
      买房贷款手续费包括有测绘费、评估费、交易费、工本费、抵押登记费等,其中测绘的费用一般是普通住房是1.36元/平方,商
    住房公积金
    今天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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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房子如果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农村房子如果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农村房子如果没有房产证可以依法申请房屋登记。在司法实践当中,农村房产证的办理流程为房主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村委会同
    房产证办理
    今天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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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承包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的
    农民承包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的
      农民承包土地补偿费是由本地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照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出一个具体的分配方案,如果是已经由报备过的农村集
    农村土地承包法
    今天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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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遇事问律师 云阳县推荐律师
    廖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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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的宅基地可不可以买卖过户
    农村的宅基地可不可以买卖过户
      农村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买卖过户的,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可以用来建筑房屋。但如果是农村村民出卖
    宅基地
    今天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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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了房想退钱怎么办手续
    买了房想退钱怎么办手续
      买了房想退钱的手续是先要通知开发商,然后是与开发商协商具体的退款手续,如果是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
    退房
    今天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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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被开除了是不是当时结工资
    员工被开除了是不是当时结工资
      员工被开除了应该是当时结工资。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单位应在办理解除或是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的同时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工资。如果
    辞退
    今天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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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时效已过可以提起诉讼么
    劳动仲裁时效已过可以提起诉讼么
      劳动仲裁时效已过可以提起诉讼。在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致使当事人不能依照时效规定申请仲裁的,适用时效中止制度,
    劳动仲裁知识
    今天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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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拖欠工资严重,有哪些投诉方法
    拖欠工资严重,有哪些投诉方法
      拖欠工资严重,有以下几种投诉方法,第一种是向劳动局也就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第二种是劳动者向当地劳动争议冲裁委
    工资
    今天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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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聘书与劳动合同区别
    聘书与劳动合同区别
      聘书与劳动合同区别在于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可能会有聘书,而聘书不代表已经签订劳动合同。聘书是一种要约表示,是单位的单方意
    劳动合同
    今天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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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伤残鉴定都需要什么资料
    工伤伤残鉴定都需要什么资料
      工伤伤残鉴定都需要的资料包括了职工个人的身份证、个人的申请书、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等资料。工伤鉴定书丢了可以到社保
    工伤鉴定标准
    今天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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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权在哪个部门
    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权在哪个部门
      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权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即使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只要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仍需要支付响应表的劳动
    劳动合同争议
    今天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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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行使权力有
    债务人行使权力有
      债务人行使权力包括起诉权、反诉权、委托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权、和解权、上诉权、申请再审的权利等。债务纠纷起诉时效期
    债务人
    今天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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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欠条没有还款日期有效吗
    有欠条没有还款日期有效吗
      有欠条没有还款日期有效的。没有写还款日期属于欠缺形式要件,不影响欠条的实质内容,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有
    欠条格式
    今天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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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债人如果死亡还要还款么?
    欠债人如果死亡还要还款么?
      欠债人如果死亡还要还款的,若有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需要在遗产范围内进行偿还。欠钱太多无力偿还一般不会坐牢,若借款人有还
    欠款纠纷
    今天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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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并存承担债务什么意思
    并存承担债务什么意思
      并存承担债务的意思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合同关系与第三人共同承担债务,第三人与债务人成为连带债务人,对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
    债权债务常识
    今天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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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遇事问律师 云阳县推荐律师
    廖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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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欠条的钱能起诉吗
    没有欠条的钱能起诉吗
      没有欠条的钱能起诉的,只要向法院提供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法院是会进行审判的。欠条要写明欠条的性质、欠
    欠款起诉
    今天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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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起诉债务人的子女吗
    可以起诉债务人的子女吗
      不可以起诉债务人的子女,债务人应独立承担个人债务,除非子女继承债务人的遗产,应在继承的预产范围内清偿债务。债务纠纷起
    债权人
    今天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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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辆出了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
    车辆出了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
      车辆出了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是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配合交警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应该及时送到医院救治。如果在生活实践当
    交通事故处理
    今天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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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摩托车交强险理赔多少
    摩托车交强险理赔多少
      摩托车交强险理赔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是导致对方死亡的则是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的亲属办理丧葬事宜
    交强险
    今天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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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摩托车临时牌照怎么领取
    摩托车临时牌照怎么领取
      摩托车临时牌照需要到当地的车管所领取,一般可以领取临时牌照的情形是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
    汽车知识
    今天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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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摩托车过户本人不去可以吗
    二手摩托车过户本人不去可以吗
      二手摩托车过户本人不去可以的,车辆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来帮助自己办理过户手续,但需要与委托代理人签订一份授权委托书,并
    汽车知识
    今天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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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驾驶证年审手续是什么样的
    驾驶证年审手续是什么样的
      驾驶证现在已经不需要年审了,根据法律规定,60周岁以下C证不用每年体检。但B照以上新规规定是每年在你驾驶证的初次领证
    汽车知识
    今天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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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牌照丢失怎么补办?
    机动车牌照丢失怎么补办?
      机动车牌照丢失的补办流程是车辆所有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牌证申请表等材料到公安机关的车辆管理
    汽车知识
    今天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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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阳县律师文集
  • 云阳县律师案例
  • 工 伤 认 定 申 请 表
    内加盖单位公章。2.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3.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4.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5.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6、有下列情形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一)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四)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六)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七)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7.申请事项栏,应写明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签字。8.用人单位意见栏,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9.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或是否受理的意见。10.此表一式二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人各留一份。编号: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受伤害职工: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填表日期: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
    工 伤 认 定 申 请 表
    廖源律师
    201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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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机无证醉酒驾车撞死人保险公司也负责
    货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得知货车司机没有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而且肇事后逃逸,就提出了“不承担货车交强险赔偿责任”的意见。受害人家属只得通过诉讼来索赔,这一赔偿纠纷历经了一审、二审,最近由市中级法院落槌定音。法院的说法很明确——保险公司不能免责!原告诉讼索赔三项损失去年11月6日下午,住江北区庄桥街道的安徽宿松县籍男子赵谷生骑一辆电动车,沿宁慈公路由北往南行。当他经过江北庄桥换向器厂附近时,突然有一辆牌号为“浙BHN759”的轻型普通货车撞了上来,赵谷生因抢救无效当天死亡。肇事货车司机当时逃离事故现场,但很快就被交警抓获。交警查明肇事司机不但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而且醉酒驾驶,认定他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赵谷生的家属向肇事司机与车主索赔,但为“浙BHN759”货车承保交强险的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提出“不承担货车交强险赔偿责任”,这使得事故损害赔偿事宜难以落实。赵谷生的家属对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交强险的赔偿,他们提出的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11万元、医疗费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被告只愿垫付抢救费用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在江北区法院应诉答辩,提出“交强险的含义,不是指发生了任何事故保险公司都必须赔偿,而是指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参加保险”。该公司表示,因“浙BHN759”号货车驾驶人无证、醉酒驾驶,而且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这种情况下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该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该公司愿意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款》第9条规定,垫付事故受害人接受抢救所需费用,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垫付和赔偿。但赵谷生的家属并没有提供有关医疗费的单据,所以该公司请求法院驳回赵谷生家属的所有诉讼请求。法院阐释交强险属性诉讼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保险公司能否因机动车驾驶人无证、醉酒驾驶且肇事后逃逸,而免除向事故受害人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上。江北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首先对交强险的属性进行了阐释。法院指出,交强险是为了维护社会大众利益而以法律形式强制推行的保险,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让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获得基本保障,具有社会公益属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明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只要不是受害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俗称“碰瓷”),保险公司均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法院否定被告免责之说本案并非货车交强险的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而是事故受害人与保险公司的侵权赔偿责任纠纷。法院指出,保险公司所提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款》中的有关“免责”规定,只是在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具有约束力,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也有冲突,不能用来约束事故受害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只规定,在无证或醉酒驾驶情形下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损失,法规并未提及可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司法实践中,对特别条款没有明确规定的,仍适用一般规定。法院据此判决:赵谷生的亲属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死亡赔偿金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要求赔偿医疗费用但并没有提交相应证据,不予支持;要求赔偿财产损失的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予支持。一审宣判后,被告不服并提起上诉。经市中级法院二审,原判被维持,也就是保险公司必须向赵谷生家属赔偿死亡赔偿金11万元。
    司机无证醉酒驾车撞死人保险公司也负责
    廖源律师
    201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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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
    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2术语和定义下列述评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theinjuredinroadtrafficaccident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2.2伤残impairment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废。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2.3评定assessment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2.4评定人assessor办案机关依法指派或聘请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2.5评定结论assessmentconclusion评定人根据检验结果,按照伤残评定标准,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2.6评定书assessmentreport评定人将检验结果、分析意见和评定结论所形成的书面文书。2.7治疗终结treatmentfinality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3评定总则3.1评定原则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3.2评定时机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3.3评定人条件:评定人应当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3.4评定人权利和义务3.4.1评定人权利a)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b)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c)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d)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鉴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3.4.2评定人义务a)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b)正确及时地作出评定结论;c)回答事故办案机关所提出的与评定有关的问题;d)保守案件秘密;e)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原则的规定;f)妥善保管提交评定的物品和材料。3.5评定书3.5.1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3.5.2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3.6伤残等级划分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4伤残等级4.1Ⅰ级伤残4.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植物状态;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c)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d)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4.1.2头面部损伤致:a)双侧眼球缺失;b)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4.1.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4.1.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4.1.5胸部损伤致:a)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b)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4.1.6腹部损伤致: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4.1.7肢体损伤致:a)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b)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c)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d)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e)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f)三肢完全丧失功能。4.1.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4.2Ⅱ级伤残4.2.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b)完全性失语;c)双眼盲目5级;d)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e)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4.2.2头面部损伤致:a)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c)双眼盲目5级;d)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碍障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e)全面部瘢痕形成。4.2.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4.2.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4.2.5胸部损伤致:a)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b)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4.2.6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4.2.7肢体损伤致:a)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b)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c)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4.2.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4.3Ⅲ级伤残4.3.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c)双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d)严重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e)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f)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以下);g)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4.3.2头面部损伤致:a)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2级;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3级以上,另一眼盲目4级以上;c)双眼盲目4级以上;d)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e)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f)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g)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h)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i)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4.3.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4.3.4颈部损伤致:a)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b)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4.3.5胸部损伤致:a)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粘连或胸廓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b)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4.3.6腹部损伤致: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b)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4.3.7盆部损伤致:a)女性双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b)大便和小便失禁,难以恢复。4.3.8会阴部损伤致双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4.3.9肢体损伤致:a)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b)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c)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d)一肢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丧失功能50%以上。4.3.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4.4Ⅳ级伤残4.4.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严重运动性失语或严重感觉性失语;c)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d)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e)阴茎勃起功能完全丧失。4.4.2头面部损伤致:a)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1级;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2级以上,另一眼低盲目3级以上;c)双眼盲目3级以上;d)双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e)双耳极度听觉障碍;f)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g)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h)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i)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4.4.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4.4.4颈部损伤致:a)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b)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4.4.5胸部损伤致:a)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影响呼吸功能;b)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4.4.6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4.4.7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完全缺失或严重畸形。4.4.8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闭锁。4.4.9肢体损伤致双手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4.4.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2%以上。4.5Ⅴ级伤残4.5.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b)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c)严重失用或失认症;d)单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e)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f)单瘫(肌力2级以下);g)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4.5.2头面部损伤致:a.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一侧眼球缺失伴一侧眼严重畸形且视力接近正常;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1级;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1级以上,另一眼低视力2级以上;c.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d.双眼视野重度缺损(直径小于20°);e.舌肌完全麻痹或舌体缺失(或严重畸形)50%以上;f.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g.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h.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i.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j.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k.外鼻部完全缺损(或严重畸形);i.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4.5.3脊柱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4.5.4颈部损伤致:a.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b.影响呼吸功能。4.5.5胸部损伤致:a.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轻度影响呼吸功能。b.器质性心律失常。4.5.6腹部损伤致: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b.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4.5.7盆部损伤致:a.双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b.膀胱切除;c.尿道闭锁;d.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4.5.8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大部分缺失(或畸形)。4.5.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严重狭窄,功能严重障碍。4.5.10肢体损伤致: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90%以上;b.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c.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d.一肢完全丧失功能。4.5.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4%以上。4.6Ⅵ级伤残4.6.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帮助;b.严重失读伴失写症;或中度运动性失语或中度感觉性失语;c.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3级以下);d.单瘫(肌力3级以下);e.阴茎勃起功能严重障碍。4.6.2头面部损伤致:a.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侧眼严重畸形;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视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视力1级以上;c.双眼低视力1级;d.双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e.颞下颌关节强直,牙关紧闭;f.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g.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h.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0%以上;i.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75%以上。4.6.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严重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4.6.4颈部损伤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4.6.5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4.6.6盆部损伤致:a.双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b.子宫全切。4.6.7会阴部损伤致双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4.6.8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功能障碍。4.6.9肢体损伤致: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70%以上;b.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c.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4.6.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36%以上。4.7Ⅶ级伤残4.7.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轻度智力缺损(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二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上;c.中度失用或中度失认症;d.严重构音障碍;e.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4级);f.单瘫(肌力4级);g.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觉缺失。4.7.2头面部损伤致:a.一侧眼球缺失;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c.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重度张口受限;d.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6枚以上;e.?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f.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g.外鼻部大部份缺损(或畸形);h.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4cm2以上;i.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j.头皮无毛发75%以上。4.7.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4.7.4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75%以上。4.7.5胸部损伤致:a.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b.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4.7.6腹部损伤致双侧肾功能中度障碍。4.7.7盆部损伤致:a.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b.女性骨盆严重畸形,产道破坏;c.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4.7.8会阴部损伤致:a.阴茎体部份缺失(或畸形);b.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功能障碍。4.7.9肢体损伤致: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b.双手感觉完全缺失;c.双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d.一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e.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f.一肢丧失功能75%以上。4.7.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8%以上。4.8Ⅷ级伤残4.8.l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中度失读伴失写症;c.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d.阴茎勃起功能障碍。4.8.2头面部损伤致:a.一眼盲目4级以上;b.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c.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d.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e.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f.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g.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8cm2以上;h.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i.头皮无毛发50%以上;j颌面部骨或软组织缺损32立方厘米以上。4.8.3脊柱损伤致:a.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b.胸椎或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4.8.4颈部损伤致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4.8.5胸部损伤致:a.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b.12肋以上骨折。4.8.6腹部损伤致: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b.脾切除;c.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4.8.7盆部损伤致:a.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b.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c.尿道严重狭窄。4.8.8会阴部损伤致:a.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b.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严重影响功能。4.8.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严重影响功能。4.8.10肢体损伤致: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30%以上;b.双手感觉缺失75%以上;c.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d.双足十趾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e.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f.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4.8.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4.9Ⅸ级伤残4.9.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c.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d.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e.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f.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4.9.2头面部损伤致:a.一眼盲目3级以上;b.双侧眼睑下垂(或畸形);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c.一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d.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8枚以上;e.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f.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g.舌尖缺失(或畸形);h.一耳重度听觉障碍;或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i.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50%以上;j.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k.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2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20cm以上;l.面部细小瘫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30cm2以上;m.头皮无毛发25%以上;n.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16立方厘米以上。4.9.3脊柱损伤致:a.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b.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4.9.4颈部损伤致:a.严重声音嘶哑;b.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4.9.5胸部损伤致:、a.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b.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c.肺叶切除;d.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Ⅰ级。4.9.6腹部损伤致: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b.胆囊切除;c.脾部份切除;d.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4.9.7盆部损伤致:a.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b.骨盆严重畸形愈合;c.尿道狭窄;d.膀胱部分切除;e.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f.子宫部份切除;g.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4.9.8会阴部损伤致:a.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50%以上;b.阴囊损伤,瘢痕形成75%以上。4.9.9肢体损伤致: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10%以上;b.双手感觉缺失50%以上;c.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d.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e.一足足弓构破坏;f.双上肢长度相差10cm以上;g.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h.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i.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4.9.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2%以上。4.10Ⅹ级伤残4.10.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c.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d.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e.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f.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g.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h.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i.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j.影响阴茎勃起功能。4.10.2头面部损伤致:a.一眼低视力1级;b.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c.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d.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e.眼内异物存留;f.外伤性白内障;g.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h.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i.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j.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k.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l.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m.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n.鼻尖缺失(或畸形);o.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p.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2以上;q.头皮无毛发40cm2以上;r.颅骨缺损4cm2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6cm2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s.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4.10.3脊柱损伤致:a.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b.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c.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4.10.4颈部损伤致:a.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b.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c.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cm2以上。4.10.5胸部损伤致:a.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b.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c.肺破裂修补;d.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4.10.6腹部损伤致:a.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b.胆囊破裂修补;c.肠系膜损伤修补;d.脾破裂修补;e.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f.膈肌破裂修补。4.10.7盆部损伤致:a.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b.骨盆畸形愈合;c.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d.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e.子宫破裂修补;f.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g.膀胱破裂修补;h.尿道轻度狭窄;i.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4.10.8会阴部损伤致:a.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b.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c.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d.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e.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4.10.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4.10.10肢体损伤致: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b.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c.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d.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e.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f.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g.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h.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i.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4.10.11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5附则5.1遇有本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本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相当的伤残等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本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5.2受伤人员符合2处以上伤残等级者,评定结论中应当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的综合计算方法可参见附录B。5.3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5.4本标准备等级间有关伤残程度的区分见附录C。本标准中“以上”、“以下”等均包括本数。附录A(规范性附录)伤残等级划分依据A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A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A3Ⅲ级伤残划分依据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A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A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社会交往贫乏。A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降低;c.不能胜任原工作;d.社会交往狭窄。A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不能从事复杂工作;d.社会交往能力降低。A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远距离活动受限;c.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d.社会交往受约束。A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A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附录B(资料性附录)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B.1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是按伤者的伤残赔偿计算方法加以计算。B.2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式中: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元;Ct――伤残赔偿总额,元;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Ih――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B.3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指数是指伤残者应当得到伤残赔偿的比例。B.2中的伤残赔偿指数是按本标准3.6条规定,以伤残者的伤残程度比例作为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比例。附录C(规范性附录)有关伤残程度的区分C.1面部的范围和瘢痕面积的计算C.1.1面部的范围面部的范围指上至发际、下至下颌下缘、两侧至下颌支后缘之间的区域,包括额部、眼部、眶部、鼻部、口唇部、颏部、颧部、颊部和腮腺咬肌部。C.1.2面部瘢痕面积的计算本标准采用全面部和5等分面部以及实测瘢痕面积的方法,分别计算瘢痕面积。面部多处瘢痕,其面积可以累加计算。C.2心脏功能的区分根据体力活动受限的程度,将心脏功能分为:a.Ⅰ级:无症状,体力活动不受限;C.Ⅱ级;较重体力活动则有症状,体力活动稍受限;c.Ⅲ级:轻微体力活动即有明显症状,休息后稍减轻,体力活动大受限;d.Ⅳ级:即使在安静休息状态下亦有明显症状,体力活动完全受限。C.3呼吸功能障碍程度的区分C.3.l呼吸功能障碍因事故损伤所致的呼吸功能的改变。C.3.2呼吸功能障碍程度的区分本标准根据体力活动受限的程度,将呼吸功能障碍分为:a.呼吸功能严重障碍:安静卧时亦有呼吸困难出现,体力活动完全受限。b.呼吸功能障碍:室内走动出现呼吸困难,体力活动极度受限;c.呼吸功能严重受影响,一般速度步行有呼吸困难,体力活动大部分受限;d.呼吸功能受影响,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蹬楼梯出现呼吸困难[4.4.3,4.4.4b],4.4.5a),4.5.3,4.5.4b)属此情况];第二种情况:快步行走出现呼吸困难[4.5.5a],4.10.3b),4.10.4b)属此情况)。C.4手缺失和丧失功能的计算C.4.1手缺失和丧失功能指因事故损伤所致的手掌和手指的缺失或丧失功能。C.4.2手缺失和丧失功能的计算一手拇指占一手功能的36%,其中末节和近节指节各占18%;食指、中指各占一手功能的18%,其中末节指节占8%,中节指节占7%,近节指节占3%;无名指和小指各占一手功能的9%,其中末节指节占4%,中节指节占3%,近节指节占2%。一手掌占一手功能的10%,其中第一掌骨占4%,第二、第三掌骨各占2%,第四、第五掌骨各占1%。本标准中,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的程度是按前面方面累加计算的结果。C.5手感觉丧失功能的计算C.5.1手感觉丧失功能指因事故损伤所致手的掌侧感觉功能的丧失。C.5.2手感觉丧失功能的计算手感觉丧失功能的计算是相应手功能丧失程度的50%计算。C.6肩关节、肩关节复合体丧失功能的计算C.6.1肩关节及肩关节复合体肩关节指由肩胛骨的孟臼与肱骨头之间形成的关节,它与肩锁关节、胸锁关节、肩胛胸关节共同组成肩关节复合体。肩关节功能受肩关节复合体其他关节功能的制约;肩关节复合体其他关节功能通过肩关节功能予以体现。C.6.2肩关节及肩关节复合体丧失功能因事故损伤所致肩关节及肩关节复合体其他关节的功能丧失。C.6.3肩关节及肩关节复合体丧失功能的计算肩关节复合体丧失功能的计算是通过测量肩关节丧失功能的程度,加以计算。C.7足弓结构破坏程度的区分C.7.1足弓结构破坏因事故损伤所致的足弓缺失或丧失功能。C.7.2足弓结构破坏程度的区分a.足弓结构完全破坏:足的内、外侧纵弓和横弓结构完全破坏,包括缺失和丧失功能。b.足弓1/3结构破坏或2/3结构破坏,指足三弓的任一或二弓的结构破坏。C.8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C.8.1肢体丧失功能因事故损伤所致肢体三大关节(上肢腕关节、肘关节、肩关节或下肢踝关节、膝关节、髋关节)功能的丧失。C.8.2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是用肢体三大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分别乘以肢体三大关节相应的权重指数(腕关节0.18,肘关节0.12,肩关节0.7,踝关节0.12,膝关节0.28,髋关节0.6),再用它们的积相加,分别算出各肢体丧失功能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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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最新工伤赔偿一览表(2012)
    号文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586号令2011年1月1日实施项目待遇备注计算基数月份比例支付渠道医疗期间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12个月用人单位最长24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医疗费用100%基金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认定后按范围报销伙食补助本单位因工出差住院伙食补助标准70%基金转院费用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基金交通、食宿费用医疗终结辅助器具按国家规定标准(鉴定委员会确认)基金假肢、假眼、假牙、矫正器、轮椅护理费(评残后)完全护理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基金按月计发大部分护理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基金按月计发部分护理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基金按月计发一至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本人工资27个月基金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或低于统筹地区平均工资60%分别按比例计算。二级本人工资25个月基金三级本人工资23个月基金四级本人工资21个月基金每月伤残津贴一级本人工资90%基金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基金补差,退休后以养老保险代替,养保比津贴低,基金补足二级本人工资85%基金三级本人工资80%基金四级本人工资75%基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月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受伤达到一至四级伤残的,其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可实行一次性支付或长期支付两种办法。一次性支付需由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二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8个月三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四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4个月五至六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本人工资18个月基金本人工资(同一至四级)六级本人工资16个月基金每月伤残津贴五级本人工资70%用人单位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享受,底线同一至四级六级本人工资60%用人单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基金职工本人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付六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基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个月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100%,9年以上不满10年按90%支付,每减少一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六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个月用人单位七至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本人工资13个月基金八级本人工资11个月基金九级本人工资9个月基金十级本人工资7个月基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基金职工本人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付八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基金九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基金十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基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个月用人单位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100%,9年以上不满10年按90%支付,每减少一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八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用人单位九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用人单位十级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用人单位因工死亡丧葬费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基金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1至4级伤残职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倍基金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本人工资40%基金1、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1至4级伤残职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2、总额不超过死者本人工资。3、按月支付。其他亲属本人工资30%基金孤寡老人、孤儿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10%基金1、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必要的康复费用等。2、以上赔偿金额标准按重庆市2010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5326元,即月平均工资2944元为基数计算。3、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4、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5、本赔偿标准只适用于重庆市各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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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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