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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4-11 浏览量:0

  一、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

  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如下:

  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

  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

  2.赔偿标准不同

  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一般来说,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人身损害赔偿。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

  3.适用的法律不同

  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规调整;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民法典》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

  4.处理机构不同

  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处理;而一般人身伤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

  5.举证责任不同

  二、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哪个多

  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哪个多标准不一样,相同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工伤赔偿数额更高。不过人身损害的鉴定标准更高,相同伤情的情况下,工伤能评上更高的等级。而且两者的标准变量有两个,工伤需要考虑个人工资,人损需要考虑城镇还是农村户口,所以哪个更高也不完全一定,也有可能人损比工伤更高,需要考虑具体情况。

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

  三、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的规定有: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3.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法律快车提醒,受害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加害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论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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