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6月初向部门组长提出辞职,我的口头告知有效吗,公司会以这个为理由不给我办理离职相关手续吗?

更新时间:2019-01-03 10:03:22人浏览
问题描述:
本人在6月初向部门组长提出辞职,半个月前部门经理谈话同意辞职,要求招到人后带新人熟悉事务,本人告知可以,时间期限为本月底,但是半个月过去了公司还未招到人,现部门组长告知说月底不行,要按劳动法,我才对劳动法进行了解,劳动法规定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我的口头告知有效吗,公司会以这个为理由不给我办理离职相关手续吗?并且公司的年终奖往年都是5月份发,今年一直没有发,这个对我有利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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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除以下两种情况外不得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企业违规收取违约金,劳动可以到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2019-01-03 09: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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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的。一般来说,以下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2019-01-03 09: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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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如果你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你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您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另外,提醒如果你有人事档案在公司的,要办理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如已有下家单位愿意接受保管的,也可以。
其他形式的离职,如劳动合同到期的,就直接不续签,正常办理工作交接,是不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的。
以上是通常离职程序,每个公司的规定不一样,有的可以比这些更复杂或更简单。
建议你最好去人力资源部(有的公司叫人事部)问清楚,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就没有问题了。
2019-01-03 10: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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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一种招聘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劳动力经营模式。劳务派遣有三方法律关系:
1)劳务派遣单位;
2)接受派遣单位,即用工单位;
3)被派遣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58条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用人单位。
用工单位是《劳动合同法》中所指的接受派遣单位。
2019-01-03 1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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