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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厂名的厂可以去劳动局告吗

更新时间: 2023-06-19 17:07:17 0人浏览
没有厂名的厂可以去劳动局告吗
律师解答
没有厂名的厂,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去人社局(原劳动局)投诉。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
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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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律师
主任律师
李勇律师

山西-大同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建筑工程、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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