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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解除合同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8 10:35:39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在办理合同解除程序的时候,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当然,合同当事人也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解除的条款去处理。那么,公司不给解除合同怎么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不给解除合同怎么处理

  一、公司不给解除合同怎么处理

  民法典对没有规定,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用人单位不给解除劳动合同产生争议诉,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

  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解除合同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 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 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不给解除合同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用法律知识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能够和平解决的时候,尽量不要恶化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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