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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挂失后能否买卖房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7 14:48:34 人浏览

导读:

房屋的产权和房屋的买卖行为双方互不影响,可以各自实施自己的行为,但是不得损害一方的利益即可。那么,房产证挂失后能否买卖房子?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产证挂失后能否买卖房子

  一、房产证挂失后能否买卖房子

  房产证挂失后,不影响房屋的买卖,但买卖房屋后,未补办完房产证的,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房产证挂失补办

  (一) 备件申请:应该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以及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带上户口簿和你的身份证;并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拿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 备案查档: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 登报声明: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

  (四) 勘丈入册:由测绘所勘丈,绘图;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 登记审查核准: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 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三、房产证遗失补办流程

  若住房属国有土地上房屋,房产证丢失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

  (一) 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二) 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三) 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四)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五) 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产证挂失后能否买卖房子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对于房屋产权挂失之后,该房屋还是可以进行买卖行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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