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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办理材料要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6 09:49:50 人浏览

导读:

房产抵押在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抵押活动。在办理相关程序的时候就会涉及到相关证件资料。那么,房产抵押办理材料要哪些?办理房产抵押向什么部门登记?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产抵押办理材料要哪些

  一、房产抵押办理材料要哪些

  (一)现房抵押。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银行借款合同;夫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二)期房抵押。购房预售合同;与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购房预交款收据复印件(验原件);夫妻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不得抵押,如果无房产证的房屋属于该情形的,房屋不能抵押为债务担保,抵押这样的房屋也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二、办理房产抵押向什么部门登记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

  (三)由于抵押权是从权这一物权上设定的他项权利——担保物权,即限制物权,其主要作用在于限制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权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不得进行转让、出租等处分,以避免担保悬空,所以登记机关只能从不动产的交易权属登记机关中指定,不能委托其他部门。

  (四)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差别很大、有多种管理模式,法律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登记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

  我国执行的的是抵押登记有效制度,就是必须到房产登记部门作抵押登记抵押才有效,但我国房产部门只对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作抵押登记,个人和企业拆借资金不予受理,所以说即使把房产证放在你处,抵押也无效。保险的就是过户到你名下,还钱过户回去。

  三、房子抵押贷款多久放款

  如果选择在银行进行房屋抵押贷款,则需要审查借款人的个人信息真实性,工作收入以及还款能力等方面。不过因为在银行贷款相对也是比较靠谱的,而且抵押贷款支付程序更加稳定。因此,贷款申请通常在半个月或者一个月左右才能放款。当然,如果使用担保公司的协助来处理快速程序,贷款速度则可以增加不少。不过具体还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同银行办理的速度也会有些不一样。

  但若是在非银行的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涉及住房抵押贷款,一般这种行业的效率是非常高效的。基本手续流程完成后,大概可在几个工作日内就能完成放款。它快速的原因不仅在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弹性,而且还通过了对借款人个人资格的审查并采取了捷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产抵押办理材料要哪些的相关知识,提供正确的申请材料,让办理的抵押贷款可以在最快的时间发放,也是为你解决资金问题提供保障。以上就是的资料整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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