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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权除斥期间多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7 09:01:45 人浏览

导读:

除斥期间是某种实体权利的存在时间,那么对于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多久呢?诉讼时效又是指什么呢?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有哪些呢?我国法律对此还有何具体规定呢?以下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解除权除斥期间多长的相关内容。

解除权除斥期间多长

  一、解除权除斥期间多长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除斥期间有三种情况分别是六个月、一年、五年。《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二、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三、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有哪些

  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

  (一)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二)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有关解除权除斥期间多长、什么是诉讼时效以及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权时,应尽快行使权利,避免权利的消灭,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者疑问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法律建议。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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