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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如果产生争议如何解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5 09:17:18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对于出现争议的部分,按照处理纠纷的四大途径处理即可。那么,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如果产生争议如何解决?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如果产生争议如何解决

  一、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如果产生争议如何解决

  (一)协商解决。协商是指当事人在发生土地承包纠纷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争议。这是解决承包纠纷最基本、最有效的方法。

  (二)调解解决。调解,是指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后,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讲理劝说,分清是非,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依据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这也是解决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重要方式。

  (三)仲裁解决。仲裁是我国在特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体制的前提下,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准司法”方式,不同于仲裁法规定的一般经济纠纷仲裁。

  (四)诉讼解决。诉讼是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终极途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具有强制力的。

  二、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怎么操作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与出让限定条件有无实质性冲突、是否改变土地用途、成交价格是否合理,必要时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估价;

  (4)缴纳土地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5)登记发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4)受让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经批准不需办理出让手续而将转让费中的土地上缴国家;

  (5)缴纳土地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6)登记发证。

  三、土地确权的一般原则和依据

  (一)土地确权的一般原则。

  1、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2、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二)土地确权的依据。

  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2、城镇地籍调查资料;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3、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4、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

  5、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法院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合法占有还是非法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如果产生争议如何解决的相关知识,在处理土地使用权纠纷主要可以采用协商、行政调解、行政处理以及司法救济等形式进行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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