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物权 > 建设用地使用权 > 建设用地树木用采伐证吗

建设用地树木用采伐证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3 09:55:19 人浏览

导读:

我国近年来越来越注重与生态相匹配,尊重自然,不少土地都退耕还林还草,很多树木都长得遍地都是。那么,建设用地树木用采伐证吗?接下来,关于建设用地树木用采伐证吗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建设用地树木用采伐证吗

  一、建设用地树木用采伐证吗

  申请林木采伐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林林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

  2、申请采伐的林木必须符合森林法第三十一条、湖南省林业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3、没有出现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中的任何一情况

  二、征地树木补偿标准是什么

  由于各地的政策有所不一样,所以林地征用补偿标准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标准!以下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林业部门或国土资源部门。

  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2、用材林:同防护林。

  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

  4、特殊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

  三、政府征地树木补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建设用地树木用采伐证吗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林木的数量较大,需要经过批准,并且要办理采伐证,有些树木有经营管理人的还需要对方的同意。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