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患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医方提出申请的可以是医疗机构,也可以是相关医务人员,患方提出申请的应为患者本人,如患者死亡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申请处理的医疗事故争议,是否属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的范围; (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
上海:医患纠纷可请司法局调解 来源:东方早报 俞立严 2009年10月14日 09时52分 6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食品医药 “医患纠纷”相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医疗机构和患者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而达成对医疗事故赔偿的和解协议。 责
对此问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规定。回答这一问题的关键是经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达成的协议发生什么样的法律效力,是否发生既定的效力。调解并非行政部门管理的基本权利
当事人有权选择任何一种途径解决事故争议。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愿意,决定选择行政处理程序,由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调解手段解决争议;也可以直接选择司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医疗机构和患者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而达成对医疗事故赔偿的和解协议。 医
行政调解是对医疗事故赔偿的调解,应当在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后,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如果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是否为医疗事故还有争议,不能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卫生行
经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医患双方已对医疗事故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能否再提起诉讼? 对此问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规定。回答这一问题的关键是经卫生行政部门调
6月9日,鹤壁市中级法院对原告蔡俊芝、冯清双、张盈、李丽与被告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主持调解,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新乡医学院第一附
和解又可称为谈判或交涉,是指在没有第三方主持的情况下,纠纷当事人就争执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和解是历史最为悠久的纠纷解决方式。和解的本质,是使对
热门分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