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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认证是否可以抵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24 16:41:08 人浏览

导读:

超期认证是否可以抵扣?中国税务报:我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稀土加工销售业务。我公司购进原材料周期一般都较长。2004年2月2日我公司取得一份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由于财务人员疏忽一直未向税务机关认证。今年6月财务人员向主管税务机关申
超期认证是否可以抵扣?中国税务报:

  我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稀土加工销售业务。我公司购进原材料周期一般都较长。2004年2月2日我公司取得一份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由于财务人员疏忽一直未向税务机关认证。今年6月财务人员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证、抵扣时,大厅工作人员发现该份发票超过认证时限,不予认证、抵扣。请问,税务机关的做法对吗?

  江西省龙南县某稀土公司会计 肖丛珊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规定:“自200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根据这一规定,你公司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超过认证时限,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所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做法是有依据的。

来源:中国税务报2004.10.12欧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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