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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税务机关的口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24 12:22:54 人浏览

导读:

主管税务机关的口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中所称的“主管税务机关”,除特别标明的外,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001号)中所称的“主管税务机关”,是指
主管税务机关的口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 等法规、规章中所称的“主管税务机关”,除特别标明的外,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001号)中所称的“主管税务机关”,是指纳税人所在地的县以上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摘自1994年11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2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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