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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产转让税费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2 14:44:56 人浏览

导读:

当一些情况下,我们需要把房产转让出去的时候,很多人狐疑忘记缴纳个人房产转让税费,那么需要缴纳的税费由那先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个人房产转让税费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当一些情况下,我们需要把房产转让出去的时候,很多人狐疑忘记缴纳个人房产转让税费,那么需要缴纳的税费由那先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个人房产转让税费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个人房产转让税费有哪些

  买方需交纳的税费如下: (交易价以房管部门的标准为准)

  契税:交易价*1.5%(个人普通住宅);

  其他:交易价*3%(包括总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住宅或商铺,写字楼等。

  交易手续费:交易面积*3元每平方米

  交易印花税:交易价*0.05% 产权登记费:个人:50元每人(每加一个增加10元);单位:80元每宗 工本印花税费:5元一证

  卖方需交纳的税费如下: (交易价以房管部门的标准为准)

  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3元每平方米 交易印花税:交易价*0.05%

  土地出让金:按房管部门规定(房改房:交易价*1%)

  房改房补分摊:套内面积*10.68%=x(分摊面积) 套内面积+分摊面积、交易价*10%

  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成交价全额-房产原值-合理费用)*20%

  核定征收:住宅为转收入的1%,非住宅为转让收入的1.5%

  营业税:(购入未满五年)转让收入*5.5%(个人住宅五年内) 其他(转让收入-上手发票)*5.5%

  土地增值税:按税务部门规定

  涂消抵押查册费:一般90元每宗

  二、房产税是怎么计算的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二)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房屋转让过户要审核什么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房屋转让过户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房屋转让过户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更多房屋转让过户要审核什么,见下文。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第一、房屋转让过户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第二、房屋转让过户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第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第四、房屋转让过户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第五、房屋转让过户中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第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个人房产转让税费有哪些的全部内容。交税是基本的,大家别故意去偷税漏税,这是违法法律的行为,不可取。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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