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
某企业咨询:我是西安一家企业人资经理,最近在工作中遇到关于竞业限制实际操作中的几个疑问,请给予解答,谢谢! 1、用人单位与掌握其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协
编辑同志: 我是一家公司的人事主管,我们公司打算与一些重要岗位的员工再另外签订一份保密协议,在该协议中规定了这些员工在离开该公司后三年内不得到经营同类业务的公司
编辑同志: 我是一家公司的经理,2002年7月我进入这家公司上班时曾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合同中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两年内不得自营或到同类竞争企业
一个合理的竞业禁止协议也可能由于离职的原因而导致无效。例如,当高失业率带来经济、社会问题时,法院有可能判定竞业禁止协议虽然合理但仍违反公共利益而无效。离职的原因
案情简介 王某2005年12月入职北京某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书和竟业禁止协议,竟业禁止协议中约定,王某离职两年内不得再同行业岗位工作,公司将按竟业禁止协议约
案情一 罗先生从上海某外资配餐公司离职后自行开设公司,配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罗先生停止一切相互竞争的业务并赔偿45万元。 配餐公司称,罗原系公司员工,于20
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近日将其原体育部市场经理赵先生起诉至东城法院。投靠竞争对手阿迪达斯(中国)有限公司。耐克要求赵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12.6万元。 耐克称支
正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掌握本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劳动者约定
对我国《劳动合同法》规范竞业限制行为的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 忠实义务 竞业限制条款 英法劳动法判例 中国劳动合同立法 内容提要: 竞业限制问题是正在制定中的《劳
有关东莞明门幼童用品有限公司的基本简介: 本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是一家台资公司,公司只做婴儿车、婴儿床、婴儿餐椅、汽车椅、学步车; 东莞明门幼童用品有限公
简要描述: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仅约定该劳动者承担竞业限制的义务,而未约定用人单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义务的,该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简言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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