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保障 > 经济补偿金 > 聘用工合同期满有补偿吗

聘用工合同期满有补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0 12:14:30 人浏览

导读:

劳动者面试成功后进入公司,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合同期限,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终止合同,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聘用工合同期满有补偿吗?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带你了解一下。

  劳动者面试成功后进入公司,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合同期限,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终止合同,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聘用工合同期满有补偿吗?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带你了解一下。

  一、聘用工合同期满有补偿吗

  聘用工合同也属于劳动合同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非因劳动者自身原因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该向你们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哪些补偿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最新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1、工龄经济补偿金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以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说来主要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赔偿金

  而针对一些劳动单位逃避经济补偿的责任的,我国法律也作了相应的惩罚性的赔偿规,定。这主要针对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我国法律还作出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的规定。

  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存在一个双方是否还要续签的问题。如果到期后才突然通知对方不再续签,可能会造成劳动者短期内生活困难与找工急迫。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应以给员工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这也称为“代通知金”。用人单位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上面的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法律知识。综上可知,聘用工合同期满是有补偿的,如果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续签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