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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已购公有住房上市的审批入市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12 04:44:27 人浏览

导读:

已购公有住房要求入市交易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审批手续:1、准备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上市出售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原单位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2、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局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填报《
已购公有住房要求入市交易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1、 准备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上市出售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原单位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2、 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局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填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证询意见表》,并报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批。(此项工作可全权委托中介代理机构代办)。

3、 从当事人上报资料、表格送达交易管理部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4、 当事人拿到准予入市的批准书后,即可寻找买家进行交易。

---摘自搜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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