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和正式的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如果我不签劳务派遣合同,具体可以向公司要求哪些赔偿?

更新时间:2019-12-06 15:34:48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公司工作3年多不到4年,休产假期间听说公司要进行注销,但公司人事并没有正式给我通知,现在产假马上结束,公司其他同事告诉我公司确定准备注销,要解除原来的劳动合同,如果要继续上班,可以跟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我想咨询一下,劳务派遣合同和正式的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如果我不签劳务派遣合同,公司可能会让我签离职协议,我在哺乳期,具体可以向公司要求哪些赔偿?
5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王义忠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电话-130-1132-1721
你好,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9-12-02 12:25:00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6021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019-12-02 09:55:48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5038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自己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定条件为: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那么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无关。
2019-12-01 17:51:43
郑华律师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7.您好,已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了么
2019-12-06 15:34:48
和飞信律所律师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您好,就是正常的经济补偿。看您的工作年限
2019-12-01 19:50:5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劳务派遣与用工单位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务派遣与用工单位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务派遣的用工在现在是十分常见的一个事情的,对于劳务派遣也是跟一般的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是一样的,都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务派遣与
劳务派遣
人浏览
什么叫劳务派遣
什么叫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
劳动法
人浏览
劳务派遣合同的主体有哪些?
劳务派遣合同的主体有哪些?
劳务派遣合同的主体包括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其中,成立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满足法定要求。《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
劳务派遣
人浏览
什么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的纠纷如何处理?
什么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的纠纷如何处理?
什么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的纠纷如何处理?“劳动力派遣”,即通常所说的“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工派遣”、“劳动力租赁”,派遣单位根据接受单位(
劳务派遣合同
人浏览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什么是劳务派遣
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往其他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依据派遣协议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报酬,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据劳动
劳动法
人浏览
劳务派遣合同签订
劳务派遣合同签订
实践中我们通常所说劳务派遣的合同,更多时候是指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就劳务派遣事项进行约定的一种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签的好,能够减少风险和责任,降低成本费用。那么劳务
公司法
人浏览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就是正常的经济补偿。看您的工作年限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如果你是合同工,就是你和这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旦有任何劳资纠纷,是你和这家单位来处理。如果你是派遣工,就是你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的是
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的是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税额的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实践中,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和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不在市,县城或县属镇的税率为1%。
税法
人浏览
劳务派遣也有合同。 劳务合同 和 劳动派遣是两回事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怎样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
怎样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税法
人浏览
我可以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代理书写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资按实际出勤计算,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或者在下个月15号支付。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法律依据:《劳动部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店面房要纳税吗
店面房要纳税吗
店面房要纳税。对于自用的店面房,通常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计算房产税;对于出租的店面房,通常按照租金收入计算房产税,从租计征的法定税率是12%。
税法
人浏览
农村打工受伤治疗后死亡,赔偿问题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赔偿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南京车辆购置税怎么算
南京车辆购置税怎么算
南京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是: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税率为10%,以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计税的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
税法
人浏览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安排岗位,不发工资,属于事实上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也就是辞退了劳动者。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租金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租金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租金发票的税率是:有形动产租赁税率17%,不动产租赁税率11%。房屋租赁属于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是11%,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减
税法
人浏览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
税法
人浏览
员工要求单位补交社保,既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自员工自离一年以内,都是可以去要工资的。劳动者索要工资,可以先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处理。但是需要记住的是,劳动仲裁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由申请人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列明仲裁申请的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同时还需要提交跟申请事项有关的各种证据材料的复印件。目前我国的劳动仲裁程序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结合您的诶情况和年龄确定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