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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行使留置权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19 03:07:00 人浏览

导读:

行使留置权需满足占有权、债务到期未履行、依法设立等条件。留置权人享有占有留置物、收取孳息等权利,并可优先受偿。了解这些知识有助于维护合法权益,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一、可以行使留置权的条件

  行使留置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1.人因对留置物享有占有权而负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

  原则上,留置权人对留置物只能占有、扣留,而不能使用。但在特定情况下,如经债务人同意或债务人所负债务与留置物有牵连关系,留置权人可以使用留置物。

  2.留置权的成立,必须是债务已到清偿期,且存在债务人未履行付款义务的法律事实。

  3.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其设立和行使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留置。

  二、留置权的使用条件

  1.留置权的使用条件主要涉及到留置权人的权利。留置权人一经成立,就享有继续占有留置物的权利。这种占有权是留置权物权性的具体表现。

  2.留置权人在占有留置物期间,对留置物所生的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有权收取。但留置权人只能收取孳息,而不能取得孳息的所有权。

  留置权人收取孳息后,对于孳息也成立留置权,与原物成立的留置权一样,具有担保作用,可以用于优先抵偿债权。

可以行使留置权的条件

  三、优先受偿权的行使

  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经债权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变卖留置物,以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这种优先受偿权为除日本以外的采取物权留置权制度的国家所普遍承认。

  优先受偿权的受偿范围包括原债权、利息、违约金、保管留置物的必要费用、行使留置权的费用等。债权人在行使优先受偿权时,需遵循法律规定,确保权益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留置权行使有哪些细节要注意?如有疑问,法律快车随时为你提供法律支持,一起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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