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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物权的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06 07:20:52 人浏览

导读:

本文为你介绍物权确认的方式,与债权请求权的差异,以及物权取得的分类。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物权的内容,跟随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一起探索吧。

  一、确认物权的方式

  物权的确认,是指确定物权的归属主体以及各项物权的内容和效力。

  物权归属主体问题,就是确定谁享有物权。如果物权的归属不明确,则物权人无法行使其权利,交易的第三人也无法信赖该物权的效力。

  因此,对于因物权的归属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物权与债权的差异

  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

  1.物权请求权的实现或物权性民事责任的承担,权利人无需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而受害人欲请求行为人损害赔偿者,则应证明其实施侵权行为时主观有过错。

  2.物权请求权的实现不以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为前提。而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加害人造成了受害人现有财产或非财产性损害。

  此外,物权请求权的行使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而物权请求权很难适用诉讼时效。

  3.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主体并不局限于物权人本身,因为物权请求权是与物密不可分的,任何对物的占有构成侵害或妨碍的,物的持有、占有者即可行使此项请求权。

确认物权的方式

  三、物权取得的分类

  物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方式。

  1.原始取得也称绝对取得,是指不基于原所有权人的意志或意思而取得所有权。

  原始取得的方式包括劳动和生产、先占、发现、拾得、时效取得、善意取得、添附、加工、孳息等。

  2.继受取得也称相对取得或派生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物权。

  继受取得主要是原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物处分行为的结果。依继受的方法不同,继受取得又分为移转取得和设定取得。

  如果你有任何关于物权的问题,欢迎在法律快车上提问,我们将会尽力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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