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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找什么部门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13 12:53:54 人浏览

导读:

劳动纠纷找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监察等部门处理。同事的证人证言、劳动合同、劳动工资的支付记录、招工表等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都可以作为劳动纠纷处理的证据。

  一、劳动纠纷找什么部门处理

  1.找劳动监察或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

  2.调解不成的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申请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3.双方当事人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或有异议,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劳动纠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纠纷处理的证据都有哪些

  1.劳动关系证明

  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劳动合同;

  (3)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资条、记录工资发放的存折等);

  (4)社保缴费记录清单(在社保局打印);

  (5)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厂牌、工卡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6)入职表、招工表等招用记录;

  (7)考勤记录;

  (8)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9)用人单位出具或者签章的劳动者获奖证明、离职证明、收入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10)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

  2.辞退证明或者不让劳动者上班的录音等证据。

  3.工资单或者工资银行明细。

  4.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去工商局可以打印的。

  6.仲裁申请书(自己去劳动仲裁那边拿表格填写)。

劳动纠纷处理

  三、劳动纠纷处理应遵循什么原则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争议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原则;

  2.当事人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3.着重调解劳动争议原则;

  4.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

  5.基层解决争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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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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