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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疾病医疗待遇怎么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28 18:51:33 人浏览

导读:

工伤疾病医疗待遇的计算方式是按照等级进行计算的,例如一级伤残一般是支付二十四个月本人工资标准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疾病医疗待遇的期限不会超过十二个月。

  一、工伤疾病医疗待遇怎么算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为:

  1.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3. 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4. 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工伤疾病医疗待遇期满后上班工资如何发

  1.在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如果职工正常工作的,则工资照常支付;

  2.如果依继续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则也是按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来付;

  3.如果职工请病假的,则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付。

  三、工伤疾病医疗待遇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劳动者受工伤,则停工留薪期从单位批准、劳动者正式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当天算起,一般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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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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