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伤待遇 > 工伤医疗 > 工伤医疗待遇是怎样

工伤医疗待遇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27 07:26:20 人浏览

导读:

现在我国劳动法对于职工的保护已经是非常完善了,如果我们在工作中发生工伤的话,是可以要求赔偿的,而且对于医疗待遇也是有相关规定的,相信大家都想要了解清楚,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工伤医疗待遇是怎样的相关内容。

  现在我国劳动法对于职工的保护已经是非常完善了,如果我们在工作中发生工伤的话,是可以要求赔偿的,而且对于医疗待遇也是有相关规定的,相信大家都想要了解清楚,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工伤医疗待遇是怎样的相关内容。

  一、工伤医疗待遇是怎样

  工伤医疗待遇是指职工治疗工伤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和有关补助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或者评残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医疗费怎么赔付

  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三、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工伤康复期间住院的伙食补助及工伤康复机构为工伤职工康复所需符合相关规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发生上述费用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承担,认定工伤后,对已经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经办机构结算。继续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

  综上所述,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后,会在一个月内拿到认定书,然后就可以向单位主张赔偿,工伤保险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及其他费用。总之,只要是经过工伤认定,职工就无需个人承担医疗费及康复费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工伤医疗待遇是怎样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