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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许可证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2 04:21:51 人浏览

导读:

房屋预售许可证是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对于允许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房屋预售证办理的流程是开发商先提交申请书,房屋管理部门收到之后会办颁发《受理通知书》,然后进行审查,通过之后会在10日之内颁发《房屋预售许可证》。

  一、房屋预售许可证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二、房屋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屋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条件:房屋建设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资金投入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等条件;

  2.受理:房屋建设单位提供相关申请材料,若材料充分齐全,房屋管理部门当日颁发《受理通知书》

  3.审核许可:房屋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会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房屋预售许可证》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三、房屋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5.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6.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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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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