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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遗失需要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24 00:10:06 人浏览

导读:

发票遗失的处理方式是:于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在司法实践当中,发票具有较为重要的作用,如发票是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发票一旦过期就应当作废,不可使用。

  一、发票遗失需要怎么处理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

  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申请人请提供以下资料:

  1.遗失发票开票明细。

  2.发票遗失作废声明。

  3.遗失发票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明。

  其次,由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核实其信息真实性后出具《遗失已填开发票处理意见单》,申请人凭此作为记账凭证。

  二、发票的作用有哪些

  发票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

  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

  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

  4.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三、开具发票要注意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开具发票要注意的事项是: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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