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下可以构成商业秘密
导读:
商业秘密应具备以下的法律要求:
1.该项信息具有秘密性。
2.该项信息具有商业利益性。
3.该项信息具有实用性。
4.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商业秘密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就商业秘密整体权利的让与或者有关权利的许可使用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1.技术秘密让与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就技术秘密整体权利的让与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2.技术秘密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就技术秘密的许可使用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3.经营秘密让与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就经营秘密整体权利的让与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4.经营秘密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就经营秘密的许可使用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法律快车提醒您,商业秘密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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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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