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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暗战不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10 16:18:11 人浏览

导读:

清远的商业秘密保护还处在初级阶段力拓案引起了社会公众对于商业秘密的关注。其实,每个公司都或多或少地拥有一些商业秘密,比如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如果是非
清远的商业秘密保护还处在初级阶段

  “力拓案”引起了社会公众对于商业秘密的关注。

  其实,每个公司都或多或少地拥有一些商业秘密,比如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如果是非上市公司则还包括它的一些财务情况。假如这些信息被泄漏给对手公司的话,就会让企业处于一种不利的境地。

  小肖最近就很郁闷,因为他要辞职而老板不批。

  在清远小市某广告公司任职的小肖是清远数得着的策划高手,本地另一家广告公司想挖他过去做副总,待遇也提高了一倍,肖海动了心。可让他郁闷的是,辞职报告打上去,老板却不批,并且威胁说如果他执意辞职就将诉诸法律。老板给出的理由是:他知道太多公司的秘密。

  而现实生活中,记者调查发现,清远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观念还处于初级阶段,即使是有保护意识的企业,也苦于找不到合适的保护途径。

  商业秘密想守也难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商业秘密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的主体。随着市场竞争的深入,企业商业秘密被侵害的现象比较严重。据一份问卷调查显示,有71.5%的企业认为商业秘密容易受到侵犯,有62%的企业承认曾出现过泄密现象,其中以“客户信息和新产品研发信息”的泄密尤为突出。

  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两种类型。问卷调查表明,经营者对技术信息属于企业的商业秘密,已有广泛认知。然而,对于经营信息亦属商业秘密的认知程度远不如前者。此外,营业规模小的企业对商业秘密表现形式的认知程度,明显比大企业低。

  在记者采访的众多企业家中,有近五成的企业家认为本企业没有秘密可言。清远一位旅行社老总说,行业竞争激烈,好多潜规则都是透明的,再说一个公司人员众多,想守着秘密也很难。

  也有一些企业负责人虽有保密意识,但不知如何去做。广东明典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卫国告诉记者,不久前一位客户前来咨询,说自己的一份工商合同须在工商局备案,但是他合同里面的一些相关数目不希望被工商局看到,所以想遮盖住,他认为,这些数字是关乎自己企业的商业秘密,担心在合同备案这个环节把苦心保守的秘密泄漏了,谁能保证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一定会为自己保守秘密呢?可工商局不同意他把数字遮盖住,这位老板不知该怎么办。

  清远市保密局的一位人士对记者表示,清远企业的保密意识还很薄弱,从老板到员工,都很少开展保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受市场经济逐利性的影响,在利益、人情、关系等种种因素的引诱下,很多人自觉或不自觉中造成商业秘密的泄露。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李延存告诉记者,清远近年来还没出现过一起商业秘密侵权案件,而此类案件在一线城市,则呈逐年上升趋势。不过,表面的平静之下却暗战不断,商业对手之间为获取对方秘密绞尽脑汁。本报记者就有过亲身的经历,有商家为搞到对手的信息,曾向记者许诺:“给你一万块,帮我搞到对方的销售数据。”

  六成企业不知保密合同为何物

  有调查显示,目前有59.5%的企业在商业秘密授权时没有签订保密合同,有22.83%的企业没有采取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在采取了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的企业中,主要以防止外来侵入型泄密的措施为主,而忽视防范内部泄密措施的设置。这种现象表明,目前我国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不完善,针对性不强,难以起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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