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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范本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7 08:41:22 0人浏览

导读:

最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范本主要涉及了四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完善企业名称的基本规范、建立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加强企业名称登记事中事后监管。该规定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最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范本
  •   企业名称是作为法人的公司或企业的名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下面是法律快车的小编整理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最新版全文。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一九九一年五月六日国务院批准 一九九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七号发布 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名称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及其他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注册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第四条 企业名称的登...

  •   最新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是在2004年6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0号修订的,具体内容是怎么规定的?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完善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保护企业名称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名称。

      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第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法核准登记企业名称。超越权限核准的企业名称应当予以纠正。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中华”、&ldqu...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2号)

      《上海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5年6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6月16日

    上海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2005年6月16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名称的登记注册管理,保护企业名称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名称的登记注册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冠有市级行政区划名的企业名称的核准;县工商分局负责冠有该县行政区划名的企业...

  •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规范公司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 公司的实收资本是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或者股本总额。

      第四条 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

  •   企业名称预登记的申办

      公司登记是指公司在设立、变更、终止时,依法在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主管机关审查无误后予以核准并记载法定登记事项的行为。对于公司的设立采准则设立主义原则的国家和地区,一般同时采取公示主义对公司进行登记注册。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申办资格:

      (1)内资企业

      ①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投资资格的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

      ②内资非公司企业:具有投资资格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③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投资资格的自然人

      (2)外资企业:外方为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中方为公司、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申办手续:

      (1)内资企业名称预登记:

      ①组建协议书(国有独资公司附国资办批文)

      ②股东委托书

      ③由全体股东签署的企业名称预登记表格

      ④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

  • 企业注册登记

    一、 内资企业注册所需材料 1、 身份证(原件)两张; 3、租房协议及房产证复印件(办理增值税发票所需)。

    二、 外资企业注册所需材料 1、法人及合伙人身份证明(护照)、户口本原及复印件 2、投资者资信证明原件 3、投资人免冠照8张 4、企业注册地房屋租赁协议及业主的产权证明 5、其他办理注册登记应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

    三、 办证流程查名受理 名称核准 工商申报 法人执照 组织代码 税务登记

    分支机构 基本账户 领取发票

    四、 递交客户的办证清单 1、营业执照 2、企业信息卡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组织机构代IC卡 5、税务登记证 6、电子营业执照 7、图章一套

    五、 私营企业代征税率参考表税目 征收范围 一般 小规模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增值税 工业生产 17% 6% 1% 0.2% 工业加工、修理修配 17% 6% 1.5% 0.3% 汽车修理 17% 6% 3% 0.6% 商业...

  •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企业名称(盖章)

    敬 告

    1、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本表内容和有关注解事项。如有疑问,请登hd315网站,或拨打电话“1601315”工商登记咨询热线,查询相关内容。

    2、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4、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确认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5、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使用A4纸。

    6、填写申请书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申请人郑重承诺

    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

    (企业名称)的变更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在申请变更登记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材料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

  •   (一)分公司注销登记:公司撤消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分公司及其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或分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二)分公司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表式(1))

      2.公司撤消分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

      3.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表式(2))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三)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填写规范如下:

      1.本表适用于分公司注销;

      2.申请人在封面填写公司全称并加盖公司公章;

      3.第二页:

      (1)"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原因"按《公司法》规定的条款或根据分公司实际情况填写;

      (2)"分公司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应填写对债权债务处...

  •   变更登记

      服务对象

      变更登记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一、名称变更

      1、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

      2、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3、 主管部门批文、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一式二份

      4、 原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5、 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

      二、地址变更

      1、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

      2、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3、 新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 原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5、 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

      6、 特殊变更联系单

      三、跨区变更

      1、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

      2、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3、 新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 原《税务登记跨区变更表》

      5、 原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6、 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

      7、 特殊变更联系单

      四、法人(负责人)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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