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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的公司如何赔偿被遣散的孕妇员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6 17:05:14 人浏览

导读:

搬迁的公司应当向被遣散孕妇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工厂搬迁不愿意不支付补偿的话,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搬迁的公司如何赔偿被遣散的孕妇员工

  公司搬迁,遣散员工,孕妇应当是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来进行一定的赔偿,女职工从孕期开始,到产期,直至哺乳期结束之前,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将其解聘。

  但是公司解散,属于《劳动合同法》法定的终止事由,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包含孕期职工,单位支付职工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厂搬迁申请补偿金怎么取证

  1.主动搜集提供。劳动者对自己的主张,均应积极提供证据。

  2.相应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应由用人单位提供;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因用人单位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工资发放记录,应当包含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用人单位应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3)劳动者提供初步证据证实用人单位掌握的其他证据,如考勤记录、相关考核表格等。

  3.劳动者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法律快车提醒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如在社保局、第三方支付机构等保存的公文、电子证据等。

  三、工厂搬迁不愿意补偿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不支付的话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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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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