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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工伤保险待遇会被停止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26 07:18:10 人浏览

导读:

工伤保险待遇会被停止的情况是工伤职工已经丧失了享受待遇的条件、拒绝接受医疗机构的治疗等情形。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能同时报销,只要当事人有购买时,两者不发生冲突的。

  一、什么情况下工伤保险待遇会被停止了

  工伤保险待遇会被停止的情况是工伤职工已经丧失了享受待遇的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或者拒绝接受医疗机构的治疗的。有上述情形之一,就不能再继续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二、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能同时报销吗

  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是能同时报销的。两者并不冲突,只要参保人员符合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的理赔条件,二者就可以同时报销。但若是被保险人并没有达到意外险的理赔条件的话,那是无法通过意外险获得赔偿的。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了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者伤残了,那就可以一边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同时一边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获得意外险的赔偿。

  法律快车提醒您,意外险的投保门槛也不高,意外险并不像医疗险和重疾险那样,它对投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没有什么要求;而且它的保费通常也很低廉,所以还是很值得投保的。

  三、职工工伤保险如何缴纳

  职工工伤保险缴纳是由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社会保险机构核定的费率缴费。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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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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