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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被赡养人只能填一个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5-31 12:56:14 人浏览

导读:

个税被赡养人并不是只能填写一个,而是父母双方都可以进行填写。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一、个税被赡养人只能填一个吗

  个税申报时,赡养的老人并不是只能填一个。纳税人可以填写父母双方,但双方要年满六十周岁;以及还可以填写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六十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国家设立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有利于减轻居民税收负担,增强居民可支配收入以及促进消费,从而提高人民的消费水平,拉动经济增长。

  三、个税专项附加需要每年都申请一次吗

  是每年都要申报的。

  1.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

  2.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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