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标准 > 工伤车祸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工伤车祸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30 01:27:27 人浏览

导读:

工伤车祸用人单位赔偿的范围包括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护理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承担、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费用承担等项目。

  一、工伤车祸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就业补助金适用于5-10级伤残,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4.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一般可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支付。

  5.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承担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费用均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6.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费用承担

  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车祸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紧接着的就是要确定伤残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3.申请工伤待遇赔偿。

  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工伤车祸双重赔偿可以吗

  工伤车祸双重赔偿可以。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法律快车提醒您,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