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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车祸伤残鉴定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04 14:31:40 人浏览

导读:

职工在工作路途中或者是因为工作的缘故,外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受损的情况,下面到指定医院进行伤残鉴定,可以根据伤残鉴定程序进行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工伤车祸伤残鉴定程序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职工在工作路途中或者是因为工作的缘故,外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受损的情况,下面到指定医院进行伤残鉴定,可以根据伤残鉴定程序进行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工伤车祸伤残鉴定程序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工伤车祸伤残鉴定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

  2、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

  3、必要时,拟定函件(附《职工伤残鉴定表》)及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根据鉴定结果,依据相关政策办理相关事宜。处理结果报处长。

  5、其他有关事项本程序中未明确的,按人事工作相关程序办理。

  许多人将与混淆,其实工伤鉴定是在工伤认定之后的一个程序。职工受伤后是先进行工伤认定的,如果认定的结果是不属于工伤范围,则也就不存在进行工伤伤残鉴定

  临床法医鉴定项目:

  1、损伤程度鉴定

  即轻伤、重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

  包括、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

  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

  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

  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

  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

  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二、车祸工伤伤残鉴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三、迅速确定工伤发生单位名称

  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基本上不可能主动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甚至百般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即使购买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也存在不会积极主动的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可能性。

  作为工伤员工,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准确名称,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因为实践中不乏存在不知道自己单位名称的职工,尤其是工程层层分包的情况。像包工头自己招用的农民工,很难知道自己的用人单位是谁。因此确定用人单位、确定工伤赔偿责任主体是工伤认定最基本的条件。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工伤车祸伤残鉴定程序问题的详细解答,在工作路途当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受损,可以根据伤残鉴定结果到用人单位进行一些经济补偿程序。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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