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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维权方式是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6-20 17:22:49 人浏览

导读:

劳动纠纷维权方式是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协商解决或者对仲裁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处理纠纷的原则是公正原则、及时原则、着重调解原则等。

  一、劳动纠纷维权方式是哪些

  劳动纠纷维权方式是: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劳动者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二、劳动争议处理纠纷的原则

  劳动争议处理纠纷的原则是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劳动纠纷仲裁一般要多久

  劳动纠纷仲裁一般要四十五天结案。法律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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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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