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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要如何结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25 13:37:14 人浏览

导读:

试用期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实际工作天数结算,不得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应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支付。

  一、试用期工资要如何结算

  试用期工资的结算方法主要遵循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试用期工资应当由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者当月的实际工作天数来按月结算。

  单位发给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如果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3.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二、试用期工资结算依据

  试用期工资结算的依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二是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工资,但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标准。

  2.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不能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试用期工资的两个最低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同时也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这两个标准相比取其高,即试用期工资应至少满足其中一个标准。

  2.最低工资标准是一种保障制度,它确保了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至少领取最低的劳动报酬,维持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

  3.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劳动者本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试用期工资结算涉及多个方面,你还有其他疑问吗?欢迎在法律快车上留言,我们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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