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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丢了如何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3-07 14:14:35 人浏览

导读:

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丢了的办法是一般来说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即可,贷款合同需要到银行补办。购房合同可以公证的,当事人带上相关的材料到公证处进行办理即可。

  一、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丢了如何办?

  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丢了的办法如下:

  1.如果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的,将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做了预售登记的,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即可。

  2.贷款合同如果丢了,带上身份证到申请贷款的银行,请求银行给您一份合同的复印件,然后加盖银行公章。

  二、购房合同可以公证吗

  购房合同可以公证。法律快车提示您,经过公证的购房合同,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合同公证。

  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

  三、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是三年。从合同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找到对方当事人违约之日起就开始计算,但是如果当事人违约行为发生已经超过了二十年的,其权利就不再被人民法院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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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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