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资 > 工资集体协商 > 员工说走就走工资咋办

员工说走就走工资咋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28 14:49:00 人浏览

导读:

员工说走就走工资咋办?对于试用期内辞职的员工,他们的工资结算有特定的规则。本文带您了解关键法律规定及实操要点,可以跟随法律快车一探究竟。

  一、员工说走就走工资咋办

  在讨论员工辞职突然离职的工资结算问题时,我们主要关注三个方面:未提前通知的后果、社保转移及工资结算、以及工资结算的法律依据。

  1.如果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按照劳动法规定,单位不能追责,除非行为造成损失,此时可要求赔偿。

  2.离职时,公司需办理社保转移和结清工资报酬。工资通常在固定的时间发放,如果提前离职,则需等到下个月的固定日子。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

  二、试用期辞职工资结算

  对于试用期内辞职的员工,他们的工资结算有特定的规则。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这意味着,员工即使在试用期辞职,也有权获得相应的工资保障。

  三、离职工资结算发放

  离职工资的计算方法通常是将月工资除以当月应出勤天数,得到日工资,再乘以实际出勤天数进行结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离职当天一次性结清工资,不得拖欠或无故克扣。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