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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破产了工资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31 07:07:48 人浏览

导读:

公司破产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接下来,关于老板破产了工资怎么办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公司破产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接下来,关于老板破产了工资怎么办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老板破产了工资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前述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职工与企业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企业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3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依据前述规定,2008年1月1日前,民营企业破产,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不支付经济补偿;2008年1月1日之后,按《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

  企业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自2008年1月1日起至破产企业被宣告破产之日止,职工和破产企业的劳动关系时间长度在一年半以上的支付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一年以上,一年半以下的支付相当于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六个月以下的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假设人民法院在2009年7月1日后宣告企业破产,则经济补偿即为2个月或两个月以上工资;人民法院在2009年6月30日前宣告企业破产,则经济补偿金即为1.5个月工资。

  工资的计算标准为劳动关系终止前,职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计发经济补偿上限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依据前述规定,职工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高于所在地级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三倍的,应当按三倍标准计发经济补偿。

  三、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离开企业的职工是否可以领取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依据前述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日劳动合同终止,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因此,在人民法院同意企业按职工安置方案进行职工安置前(破产宣告),已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不领取经济补偿。

  离开企业的职工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不存在因企业破产终止劳动关系问题,不领取经济补偿。

  不论企业是否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破产企业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被宣告破产,职工与企业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企业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老板破产了工资怎么办的解答,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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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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