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的步骤
导读:
破产重组有五个步骤,分别是相关主体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并执行通过的重整计划,破产重整与破产不同,破产重组可以帮助债务人恢复营业能力。
破产重整程序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一)由债务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二)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依法裁定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同时法院应当在裁定中指定破产管理人。破产裁定应当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且依法进行公告。
(三)由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30天到3个月内向法院申报债权。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债权数额、是否有财产作为担保,并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
(四)由法院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上可决定是否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五)由破产管理人制定债务人重整计划,经过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由债务人负责执行重整计划。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受理破产重整并不是受理破产。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一般来说,当债务人企业具有破产原因或有破产之虞时,债务人企业、债权人和股东都有申请启动重整程序的权利,重整申请一经提出和被批准,包括有担保债权人在内的所有债权人都必须停止对债务人企业的一切诉讼和要求;在此期间,法院可以选任现任管理层或者具有经营管理能力的其他人作为重整人;重整人须提出重整计划,如果关系人会议表决同意或者法院批准核发计划,企业可以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由重整人按照重整计划继续经营,重整计划可以灵活地采用追加投资、租赁经营、整体出让、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达到挽救企业的目的,最终履行重整计划中的偿债协议清偿债务并使企业复苏。
综上所述,破产重组有五个步骤,分别是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债权人会议,制定重整计划并执行通过的重整计划。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破产重整的步骤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专业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公司资不抵债,可能就想要进行破产,有的公司情况比较好的也可以进行破产重整,那么公司在破产之后重整一般都要多长时间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
企业破产倒霉的不仅仅是企业,还有在企业里面工作的员工,企业破产重整说不定企业还能活过来,能重新度过危机,那么公司里面的员工面临破产重整怎么办呢?接下来,关于破产
核心提示:公司破产重整的流程是怎样?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
游戏倒闭之后一般是会赔偿玩家的,但具体的赔偿方案由游戏公司自行进行决定。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以下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包、委托交易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别人的财产。2、抵押品、留置物、出置物。3、保险金、赔偿金等代位物。4、
公司进行清算需要股东的同意,但仅需要全体股东中具有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即可进行。公司法规定,公司因本法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
股东可以申请公司清算的情形包括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申请主体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
清算中的法人同样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在注销之前其法人资格始终处于存续的状态。《民法典》规定,法人解散;法人被宣告破产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即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