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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程序五步骤

更新时间: 2019-09-05 09:08:3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破产重整程序五步骤如下:

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

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4、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

5、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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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华律师
刘新华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人格尊严、知识产权、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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