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 在线律师 > 盐城在线律师 > 盐城劳动纠纷在线律师
盐城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盐城律师热线推荐 默认排序 好评数 帮助人数 共1位律师
  • 朱定佑
    朱定佑
    主办律师
    在线
    帮助过281人 好评率100% 响应3分钟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房产纠纷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紫金大厦1802室
  • 同城律师
  • 律师推荐
  • 省会律师
  • 专业律师
  • 可能感兴趣
律师解答动态
盐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盐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1-18 11:35
劳动纠纷处理的程序:1、当事人申请仲裁;2、劳动纠纷仲裁的审查受理;3、劳动纠纷仲裁前的准备;4、劳动纠纷仲裁审理,通知当事人,先行调解,开庭裁决,制作仲裁裁决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第三十条仲裁委员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第三十七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组成仲裁庭并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第四十九条仲裁庭裁决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的,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当事人对先行裁决不服的,可以按照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处理。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第三十条仲裁委员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第三十七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组成仲裁庭并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第四十九条仲裁庭裁决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的,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当事人对先行裁决不服的,可以按照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第三十条仲裁委员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第三十七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组成仲裁庭并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第四十九条仲裁庭裁决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的,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当事人对先行裁决不服的,可以按照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