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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劳动局申诉。
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但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
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
另外,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行业竞争要求保密的单位,如果有补偿,当事人离职后还要遵守相关的要求,如果违约,还要赔偿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但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
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
另外,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行业竞争要求保密的单位,如果有补偿,当事人离职后还要遵守相关的要求,如果违约,还要赔偿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020-01-23 1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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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辞退劳动者的,必须在试用期结束之前向劳动者提出。现试用期已经结束,只能认为用人单位已经认为你符合录用条件;再擅自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双倍支付赔偿金计一个月工资。
2、公积金问题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法院均不予处理,你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解决。
3、试用期不能擅自延长,人事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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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辞退劳动者的,必须在试用期结束之前向劳动者提出。现试用期已经结束,只能认为用人单位已经认为你符合录用条件;再擅自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双倍支付赔偿金计一个月工资。
2、公积金问题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法院均不予处理,你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解决。
3、试用期不能擅自延长,人事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2020-01-23 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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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法律并没有对一个工作月度结束后的工资何时发放作出规定。
由于各单位对工作时间的起止计算不同(比如有从月初至月末计算的;有从当月27日至次月26日记算的不等),因此,工资发放时间也不尽相同,但比较共性的工资发放时间,是在工作月度结束后的15-20天内。
超过这个时段就属于不正常,若超过一个月则属于违法了。
由于各单位对工作时间的起止计算不同(比如有从月初至月末计算的;有从当月27日至次月26日记算的不等),因此,工资发放时间也不尽相同,但比较共性的工资发放时间,是在工作月度结束后的15-20天内。
超过这个时段就属于不正常,若超过一个月则属于违法了。
2020-01-23 10: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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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020-01-23 10: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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