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能被住宅出租吗?

更新时间:2019-11-16 05:49:29人浏览
问题描述:
停车位能被住宅出租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190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物业服务费的诉讼时效:首先、拖欠物业费是民事纠纷,在民事纠纷中不叫追诉期而是叫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七章规定 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依据这两条的规定你的物业公司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规定第二条 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第三条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2019-11-16 05:24:05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0313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所以,目前多数商品房在销售时,开发商和购买者都会在合同中约定专门用来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通过出租、出售或附赠等方式,约定其归业主专有或专用。
在这种情况下,不宜一概认为车库、车位归业主共有。
只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车的车位,才属业主共有。即使是业主共有的车位,收取一定的停车费也是合理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有权对车辆在小区内公共场地或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的停放进行管理和收费。收取的停车费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达成的协议进行利益分配。
实际上,物业公司并不是收取停车费的主体。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业主停车进行收费,因此,也就不存在合不合法的质疑。
如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因此,社区居民委员会也是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
物价部门:必须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小区停车位可以收费,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自由收费。
收费必须取得市物价部门的允许,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
其中,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具体定价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
2019-11-16 05:27:58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1686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物权法》颁布后对小区的绿地、道路、电梯等公共设施的权属做出了明确规定,属于小区业主共有。 但对于停车位的权属进行了区分,一部分是占用了小区公共面积的地面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一部分是规划到地下的地下车库,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基本上等同于说是属于开发商。
综上,你所说的物业出租的地面停车位和绿化面积均为业主共有,物业擅自出租是对业主权益的侵害。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9-11-16 05:49:2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租客能否使用小区车位?
租客能否使用小区车位?
小区车位为什么租客不能够使用?可是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不得将物业配套的车库、车位出售给业主以外的其他人。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出售并空置的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
小区物业配套设施
人浏览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停车位只能业主买吗
停车位只能业主买吗
对于住宅小区内的停车位,业主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
房地产
次播放
出租小区地面车位所得归谁 物业还是业主?
出租小区地面车位所得归谁 物业还是业主?
问:住宅小区内地面停车收费归谁所有?开发商、物业公司还是业主?答: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车辆在共用部位停放的收益,归共同拥
房地产动态
人浏览
小区停车位该归谁?
小区停车位该归谁?
提示:要识别小区内停车位是靠约定还是靠法律确定的,首先应了解小区规划中哪些地点设置了停车位,然后看购房合同或停车位租售合同来确定归属朱晓东认为,《物权法》规定了
车库车位
人浏览
《物权法》颁布后对小区的绿地、道路、电梯等公共设施的权属做出了明确规定,属于小区业主共有。但对于停车位的权属进行了区分,一部分是占用了小区公共面积的地面停车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屋卖出后原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房屋卖出后原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房屋卖出后,原租赁合同还有效。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且出租人出卖房屋的,需要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
合同法
人浏览
《物权法》颁布后对小区的绿地、道路、电梯等公共设施的权属做出了明确规定,属于小区业主共有。但对于停车位的权属进行了区分,一部分是占用了小区公共面积的地面停车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物权法》颁布后对小区的绿地、道路、电梯等公共设施的权属做出了明确规定,属于小区业主共有。但对于停车位的权属进行了区分,一部分是占用了小区公共面积的地面停车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可起诉处理,1、民事起诉书。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应该是不可以的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如下: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
房地产法
人浏览
你好!注意考虑各方面因素。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二手现房交易税费由买家还是卖家承担
二手现房交易税费由买家还是卖家承担
二手现房交易税费由买卖双方一同承担。买家需缴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卖家需缴纳交易费、房款0.05%的印花税
房地产法
人浏览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向主管部门举报。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您租的房子转租出去但没有签订转租协议,且里面进行了违法活动而您不知情,您可能仍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转租需经出租人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二手现房抵押贷款要多久放款呢
二手现房抵押贷款要多久放款呢
二手现房抵押贷款一般三周左右放款,具体可以咨询当地银行。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后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面签银行、银行报卷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
房地产法
人浏览
备案后的租房合同需由出租人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并公布房屋租赁信息。依据《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当事人需提交有效证件、填写相关材料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二手房离婚怎么分割
二手房离婚怎么分割
二手房离婚分割如下:属于个人财产的分割给个人,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出资人、出资
房地产法
人浏览
应该退回公租房的情形包括转租、改变用途、破坏装修、从事违法活动、闲置6个月以上等。这些规定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有明确法律依据。若承租人违规且拒不退还,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买卖二手房是否还要土地转让证
买卖二手房是否还要土地转让证
买卖二手房需要土地证。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完税证明等资料,没有土地证的二手房无法办理登
房地产法
人浏览
小区电梯纠纷律师费标准因地区、律师经验等因素而异。通常根据案件复杂性和工作量来定价。如有严重纠纷或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二手房网签了以后卖家可以不可以再修改
二手房网签了以后卖家可以不可以再修改
二手房网签了以后经双方协商卖家可以再修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内容的修改属于合同变更行为,必须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合意,达成合意后对修改事项双方签字确认即产
房地产法
人浏览
如果遇到了安置拆迁房问题的,可以与当地的征收拆迁补偿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对于被侵犯的权利可以提起诉讼来解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需要看当地具体政策而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咨询房管部门沟通处理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咨询房管部门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