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实习单位同事一行二人去歌厅唱哥,突然有酒瓶砸向我的面部受伤后被送往医院。轻伤二级 怎样要求立案。

更新时间:2019-05-28 06:53:14人浏览
问题描述:
于9月29日晚,我与实习单位同事一行二人去歌厅唱哥,期间一名同事与隔壁包间的朋友结识,并邀请一起同往他们的房间喝酒。我尾随其后,进入后,陌生朋友和里面的人闹矛盾,吵架几句打起亲了。我上前阻止,拉扯的过程伤着我后头,我担心事情闹大,拉着同事回到自己的包间。同事们得知我受伤,他们过去找陌生朋友理论,我说算了,并连拉带扯阻止他们。刚到他们的房间,突然有酒瓶砸向我的面部受伤后被送往医院。 司法鉴定,轻伤二级 怎样要求立案。我与实习单位同事一行二人去歌厅唱哥,突然有酒瓶砸向我的面部受伤后被送往医院。轻伤二级 怎样要求立案。
2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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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鉴定伤情达轻伤二级,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对于轻伤二级,原则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能主动赔偿受达人损失,化解矛盾的,可以同时宣告缓刑。
法律链接:〈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19-05-28 06: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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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不仅是拘留的问题,刑事拘留后还有可能面临逮捕、判刑。
  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19-05-28 06: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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