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仲裁委员会以证据不足,请问将如何维权,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人:杨宗平
性别:男
电话:13412117140 13430461733
被申请人: 钟锡田
住所地:东莞东城桑园工业区银凯路3号二楼
法定代表人:钟锡田
职务:法人
电话:0769-83323628
请求事项:
1.请求裁令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5月7日双倍工资(3100元 ×6个月+7天)共19323元。
2.请求裁令被申请人一次性补缴申请人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和5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714元。
3.请求裁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生活补偿金9300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10年11月1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也未给申请人办理劳动保险费.被申请人于2011年_5月__3日以间接性不计工资放假(如上两天班接着放1-3天假,放假无工资).申请人于2011年5月9日向被申请人提解除劳动关系的并按照请求事项补偿,被申请人以只是放假为由不给批准,并要求于2011年5月7日在被申请人出示的离职协议上签名.一次性给予申请人15天的工资补偿.同时,收回了申请人的工作证.
根据上述事实,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令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0年月至11年1月双倍工资(3100元×6个月)共18600元,请求裁令被申请人一次性补缴申请人_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和5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714元,请求裁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生活补偿金9300元。
此致
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11年5月9日
附:1.本申诉书副本一份 2. 东莞银行卡收入凭条(工资收入)一份 3.被申请人发给申请人工衣照片一份 4.申请人复印身份证一份 5. 被申请人营业执照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仲裁委员会以证据不足,请问将如何维权,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等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二、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并且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法院;
三、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代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四、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二)开庭与裁决
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
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注意: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三、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四、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有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