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障甲方本合同利益和房屋合理使用为宗旨情况下,其合同约定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有效期限。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更新时间:2019-01-31 09:53:54人浏览
问题描述:
第4条? 租赁期间,以保障甲方本合同利益和房屋合理使用为宗旨情况下,甲方自愿同意乙方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乙方与第三方应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其合同约定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有效期限。第5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以保障甲方本合同利益和房屋合理使用为宗旨情况下,其合同约定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有效期限。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584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不能解除该转租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其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这是由于合同的相对性决定的,承租人不能解除承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转租合同,但是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该转租合同无效。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而且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房屋转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1)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  
(2)转租合同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虽然一般要求租赁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应当具备转租的约定条款,但无论有没有转租约定条款,承租人都要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否则转租合同无效。  
(3)转租合同具有附随性,其约定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约束条件。首先,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其次,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而且,在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转租的限制条件主要是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那么为什么规定房屋转租的这个限制条件呢?根本原因在于租赁权权能及性质法律上不明确。如果明确转租权的存在是一种固定确定的权利的话,限制转租就没有什么太大的实际意义。首先,出租人目的是获取租赁房屋财产的收益,是自己经营财产的一种方式,说是经营,是因为如果没有经济效益,那就是出借而不是出租了。可以看出,出租人是以财产收益为出发点和最终目的的,而限制转租好像适得其反:因为承租人也具有使用财产效益最大化的必然倾向,转租的前提是该承租的财产在转租后能获得更大的效益。如果限制太多,转租的动力就会减弱,一方面财产得不到转租后的最佳利用;另一方面原出租人租金也得不到有利的保证。
2019-01-31 09:27:01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9872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按合同约定 您可以和房东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019-01-31 09:28:24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8586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在经过协商合意后就可以进行房产的转让,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性条件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一旦在房产转让协议书中签字,那么就具有了法律效力。此时为了加强房产转让行为的效力,建议可以办理房产转让公证。
2019-01-31 09:39:18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796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您好,
1、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超过 20 年的, 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 之日起不得超过 20 年。租赁期限50年是无效的。
2、转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但是转租未经出租方同意,可以解除。
2019-01-31 09:53:54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的情形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
解除劳动合同
人浏览
如员工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赔偿,从工资中扣除。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同订立的原则
合同订立的原则
合同订立的原则包括,要遵循自愿、公平、平等的原则;诚信的原则(即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合法的原则;以及有利于节约资源、保
合同法
人浏览
女工“三期”内,合同期满也不得终止合同
女工“三期”内,合同期满也不得终止合同
(一)案由申诉方:吴××,女,26岁,××染织厂合同制工人被诉方:××染织厂被诉方法定代表人:杨××,男,48岁,××染织厂厂长吴××与染织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
解雇辞退
人浏览
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履行房屋拆迁补偿合同
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履行房屋拆迁补偿合同
【问题】我原住西城区南安里32号院的自家私房,在1985年此地被西城区建设开发公司占地[原地盖房楼],并与我建立拆迁协议书,给私房价款1245元和独居一间并在长
拆迁补偿
人浏览
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在经过协商合意后就可以进行房产的转让,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性条件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一旦在房产转让协议书中签字,那么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同诉讼条款可以自行约定吗
合同诉讼条款可以自行约定吗
合同中的诉讼条款可以自行约定的。具体来说,可以自行约定合同中有关诉讼的条款,是因为我国有协议管辖的规定,协议管辖是法律允
合同法
次播放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凡符合法律规定的集体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合理与否自己才能感同身受,协商一致才能签订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押金实际上就是履约保证金,可以抵做租金也可以作为违约金 ,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发货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三年超过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建议报警,涉嫌诈骗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你好 请问具体情况方便电话沟通哪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你好,方便沟通下具体情况吗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法律分析: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情形下可以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是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在合同未到期辞职的,劳动者只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辞职就可以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要看你们的合同对订金的约定,一般订金在未购买的情况下是可以退的。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需要看合同的约定内容是否有冲突。就期限重合而言,如对方系二租,你可以主张先占有的,你们有效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