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仍未办理过户手续。生前未立遗嘱,是否有权利继承该房产;是否还有效?

更新时间:2019-03-04 17:39:59人浏览
问题描述:
奶奶将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予了大孙子并进行了公证,但仍未办理过户手续。请问:1,假如奶奶过世,生前未立遗嘱,其子女是否有权利继承该房产;2,假如奶奶过世,生前立遗嘱将该房产改由二儿子继承,原先的赠予合同是否还有效?但仍未办理过户手续。生前未立遗嘱,是否有权利继承该房产;是否还有效?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6375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按《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 也就是说,只要不违反《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任意处分自己的财产。这个任意处分,不仅包括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而不依法定继承顺序的规定;也包括可以自由确定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而不必按法定继承份额的规定。
  应注意的是《继承法》对遗嘱继承也做了必要的限制规定,如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是为了保护继承人中那些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以免他们的生活陷于困境,以致既不符合人道主义精神,也无形中加重了社会的负担。
2019-03-04 17:16:34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6679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继承法》规定的遗嘱法定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正如前面所讲到的既然遗嘱是于遗嘱人死亡时才开始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在遗嘱发生效力之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重新订立遗嘱,这样就有可能出现有多份遗嘱同时存在的情况。
如何确认这多份遗嘱的效力?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多份遗嘱如果处分的内容并不冲突并相互补充,则各自都有法律效力; 2 、如果内容存在冲突,那么遵循以下原则处理:( 1 )、公证遗嘱优先原则。
即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2 )、后遗嘱优先原则。在没有公证遗嘱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2019-03-04 17:21:55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1543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继承与赠与问题: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一是,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二是,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三是,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我国,继承的种类通常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财产分配原则进行的一种继承,也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不能为其他的个人或者集体。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对于房产赠与,它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受赠人也只有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一般来说,房屋赠与手续主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三、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目前,南京市规定除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之间赠与外,一律需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赠与书;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赠与形式,即遗赠。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是赠与的一种特殊形式,接受赠与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   相关法律法规:   继承是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
2019-03-04 17:34:46
继承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0188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若赠与合同做了公证,或已经赠予过户住房给受赠人,受赠人不履行赠予协议的约定,或不履行赡养义务,受赠人可以申请收回赠予。  《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  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  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  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  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  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  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2019-03-04 17:39:5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父母遗产继承转卖 是否需要办理过户?
父母遗产继承转卖 是否需要办理过户?
我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和一份父亲写的遗嘱,遗嘱上清楚写明将房产留给我们四个女儿。现在房产证上是父亲一人的名字,根据父亲遗嘱我们没有任何争议,想把房子卖掉。现
财产继承
人浏览
(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赠与房产未过户算不算遗产
赠与房产未过户算不算遗产
赠与房产未过户不算遗产,因为未过户之前不属于个人房屋。房产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产无偿赠送他人,他人表示愿意接
继承
次播放
继承房产是否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继承房产是否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导读]房地产法是指对房地产关系进行调整的所有的法律、法规、条例等的总称。在处理房地产纠纷时必须按照房地产法律进行。遇到房地产纠纷怎么办?如何依据房地产法律维护
房屋所有权
人浏览
房产继承过户,只有公证遗嘱才有效吗?
房产继承过户,只有公证遗嘱才有效吗?
核心内容:本文介绍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经过哪些条件。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有关房产继承过户条件的知识内容。
房产继承纠纷
人浏览
办理房产过户的流程: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不继承遗产要公证吗
不继承遗产要公证吗
不继承遗产不要公证,但是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
婚姻家庭
人浏览
若赠与合同做了公证,或已经赠予过户住房给受赠人,受赠人不履行赠予协议的约定,或不履行赡养义务,受赠人可以申请收回赠予。《合同法》规定: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遗嘱的内容一般包括如下几项:(一)遗嘱人及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二)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三)所处分的财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四)对财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按照遗嘱内容继承。
全部10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具体可致电本律师咨询。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配偶继承房产需要交税吗
配偶继承房产需要交税吗
配偶继承房产是不需要交税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房屋权属变动这一情形无需缴纳契税。此外,对于法定继承人之间继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情形,也无需缴纳契税。
继承法
人浏览
任一继承人均可直接起诉承租方交付房租。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二婚登记后财产怎么分配的
二婚登记后财产怎么分配的
二婚登记后财产分配财是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
继承法
人浏览
遗嘱两杆笔记不影响效力,但需确保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若遗嘱有修改或补充,建议由遗嘱人本人在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内
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内
遗产继承时效是三年。继承权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
继承法
人浏览
继承或赠予的还迁房超过五年,主要需缴纳契税。从法律角度看,继承属于无偿取得,通常无需缴税;而赠予则涉及契税等税费。若发生继承或赠予纠纷,应及时咨询律师。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女儿继承父亲的房子要继承税吗
女儿继承父亲的房子要继承税吗
女儿继承父亲的房子不要继承税。我国现在还未征收遗产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不需要交税,而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房产的,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如契税。
继承法
人浏览
若查明遗嘱系伪造的,该遗嘱无效。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必须真实反映遗嘱人的意愿,且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伪造遗嘱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而且可能损害遗嘱人及其继承人的合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伪造遗嘱会不会丧失继承权
伪造遗嘱会不会丧失继承权
伪造遗嘱会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会导
继承法
人浏览
如果二儿子也去世了,剩余的子女应当考虑重新签订赡养协议,以重新分配赡养义务。因为原有的赡养协议是基于特定情况(五个儿子)订立的,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二儿子去世)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从父母继承的房子要交多少税
从父母继承的房子要交多少税
从父母继承的房子要交多少税要看房子的估值。继承父母房屋需要缴纳的税有印花税等。一般契税是3%,印花税是0.05%,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
继承法
人浏览
抚恤金的标准是职工因公死亡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因病死亡的,为上一度全国人居平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律分析:1:更换账号。个人信息泄漏后,要第一时间换账号。2:更改重要的密码。3:报案。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应该报警。报案的目的一来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二来也是可以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不是个人遗产,是集体土地 不能继承。与父母同一承包证的人可以继续承包经营。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内成员均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