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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法官详解民事与工伤赔偿能兼得吗

更新时间: 2023-01-13 12:35:05 0人浏览
最高法院法官详解民事与工伤赔偿能兼得吗
律师解答
民事与工伤赔偿可以兼得。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劳动者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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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律师
主任律师
李勇律师

山西-大同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建筑工程、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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