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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中暑怎么处理医药费

更新时间: 2023-01-20 08:32:27 0人浏览
在工地中暑怎么处理医药费
律师解答
工人在工地中暑可以由用人单位负责医药费。根据法律规定,超过三十五度以上属于高温,在高温下工作中暑,属于职业病范畴,由此产生的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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