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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 2022-12-20 17:33:27 0人浏览
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对于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会认定其为自行脱党,之后由支部大会决定把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但是如果党员是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或者没有连续六个月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第三款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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